双峰县牛羊防疫示范场创建奖补方案 ​双重防指〔2024〕2号
2025-04-15 15:27:0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杜斯律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9310

为了改善我县规模牛羊养殖场防疫条件,提升防疫能力,推动我县养殖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我县养殖实际,特制定本奖补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养殖户自主发展,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技术指导,政府资金扶持,努力提高草食动物防疫水平。预防、净化、消灭重大动物疫病,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、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。

二、奖补对象

(一)本县内从事牛、羊养殖的专业养殖场户(不包含贩卖、屠宰户)。

(二)常年存栏牛不少于50条,羊不少于100只的养殖场(含专业养殖合作社)。优先支持种牛羊场和开展疫病净化的养殖场。

(三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,严守动物防疫检疫制度,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且抗体合格,2022、2023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的牛羊养殖场。

三、奖补标准

(一)奖补资金共50.28万元,从2023年中央下拨的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资金中列支。

(二)奖补标准

1、符合防疫示范牛羊标准化的种牛羊场奖补5-6万元(存栏牛200头以上,存栏羊300只以上)。

2、符合防疫示范牛羊场创建标准的养殖场,存栏牛200头以上的奖补3-4万元、存栏羊300只以上的奖补3万元,存栏牛100头以上的奖补2-2.9万元、存栏羊150只以上的奖补2万元,存栏牛50头以上的奖补1-1.9万元、存栏羊100只以上的奖补1万元。

四、创建程序

(一)由养殖户申请创建,乡镇动物防疫站初审并向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报送名单,并组织进行强制免疫抗体抽样送检,每个养殖场采集血样20份。

(二)对达到强制免疫标准70%合格率的养殖场,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会同县财政、乡镇进行现场检查验收。

(三)合格的由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双峰网公示7天,无异议后,采用一卡通方式直接奖补给养殖场。

双峰县牛羊防疫示范场创建奖补现予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5年4月15日-2025年4月19日,如有不同意见,请向双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映,联系电话:0738-6822741。

双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

2024年4月15日

附件:双峰县牛羊场防疫示范建设验收汇总表.xlsx

责编:杜斯律

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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